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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8-27 新一工程咨询

甘发改高技函〔2019〕11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据《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18〕3号),我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为切实发挥省级创新平台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面向全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实验验证,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今年将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中央在甘和省属单位可申报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可择优申报不超过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为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兰州市、白银市可申报3家。
二、申报条件
1、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拟申报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绿色生态产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突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所属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优势,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实验研究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应拥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研究技术带头人,有较为稳定的科研团队(原则上不少于3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能满足研究开发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少于15人),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
3、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
4、优先支持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联合申报的产学研融合类创新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
5、申报单位在申报领域已获得其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或申报领域已设立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一式2份报送我委,并附电子版材料。市属单位通过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上报,中央在甘和省属单位可直接报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上报,报送数量超过通知要求的,我委不予受理。
2、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予以核定命名。
联 系 人:妙旭刚  许云雯
联系电话:0931-8929203 0931-8929210
电子邮箱:gsgjscy@163.com
 
附件:
1、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2019年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信息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